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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警局近幾日雷厲風行取締客運業者違規行駛、公車格遭轎車佔用的違法情形,但也引發客運司機與警方執法時的衝突;昨早一名陳姓客運司機違規停車被警方開罰,但員警一句「不會繞一下?」被司機錄下後上傳網路,公車業者聲援,員警說法是要司機違反公路法,未依法定路線行駛,也會被開罰,引發爭議;但警方澄清,公車尚未發車,沒有駛離法定路線問題。陳姓司機昨天上午10時許,準備到台中市北區健行路新民高中前的公車停靠站,準備發車時,因公車停靠區停滿準備發車的公車,他將公車停在另輛公車旁,被巡邏員警發現,依道安條例開罰「未緊靠右側上下車」,司機質疑公車停靠區被停滿,如何在停靠區停等,員警回他「不會繞一下?」司機將影片上傳臉書後,引發同業聲援,認為公車若未依法定路線行駛,將違反公路法,被開罰9千至9萬元。陳姓司機說,不是他不願意守規矩,而是該停靠區已停滿準備發車的其他公車,該站有5線的公車行駛,若同一時間其他公車都要發車,客運司機要如何依法緊鄰道路停靠,此情形不只新民高中前如此,很多公車站都有一樣問題。他說,警方到場時,他也自知違規要駛離,但警方就是堅持要開單,也不顧基層司機遇到的困難,才會氣到把影片傳上網,也希望警方、市府執法之餘,正視基層司機面臨的問題。台中市警局交大執法組長毛國匡今解釋,員警依法執法並無失當,另外員警要司機繞一下也沒錯,因該司機尚未發車,司機照理應該在公車業者自行規劃的停等區休息,等到發車時間到後,再前往起迄站發車,尚未發車的公車,警方要他繞一下,是符合規定的,不能違規停車,造成其他用路人困擾,因為公車尚未發車,就沒有駛離法定路線的問題。(function(d, s, id) { var js, fjs = d.getElementsByTagName(s)[0]; if (d.getElementById(id)) return; js = d.createElement(s); js.id = id; js.src = '//connect.facebook.net/zh_TW/sdk.js#xfbml=1&version=v2.3'; fjs.parentNode.insertBefore(js, fjs);}(document, 'script', 'facebook-jssdk'));陳姓司機昨被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員警開單,他將過程、罰單上傳網路。圖/讀者提供 分享 facebook 陳姓司機昨被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員警開單,他將過程、罰單上傳網路。圖/讀者提供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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